重大疾病保險是健康險領域非常重要的保險產品形態,也是各保險公司最重要的保障型業務之一。從02021年2月1日起,舊版重疾定義下的保險產品要全面下架,所有的重疾險產品都會換成新版重疾定義下的產品。
對比新舊版本的重疾險新規,重點是三方面的變化:
1,新增三種高發輕癥賠付不超保額的30%。
新規增加了三種高發輕癥: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后遺癥
2,甲狀腺癌分級賠。
新規正式敲定將輕度惡性腫瘤剔出重疾范疇,TNM分期為I期的甲狀腺癌按30%保額賠付,而TNM分期2期以上的甲狀腺癌才能按重疾保額100%賠付;
3,原位癌、交界性腫瘤將被剔除出輕度惡性腫瘤名單,不再按輕度惡性腫瘤提供保障。
以前重疾險多是疾病發生后一次賠付,不再續保。從2月1日起,舊版重疾定義下的保險產品就要全面下架。按照新規,一些疾病將按照輕重兩級賠付,并可以續保,賠付的病種數量也增加了。
據介紹,重疾險新規首次引入輕度疾病定義,將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后遺癥3種核心疾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重度疾病和輕度疾病兩級。并且該三種輕度疾病可以獲賠的保險金額比例上限,確定為總保額的30%。
另外,新規還增加了病種數量,將原有25種重疾定義完善擴展為28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并適度擴展保障范圍。內容表述方面,更加規范統一,消除廣大消費者對于重疾定義在人體損傷標準方面與傷殘標準描述不一致的困擾。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重疾險新舊切換,是隨著社會發展、科技進步進行的一次正常的產品升級,相較于2007版舊規范,基于新規范開發的重疾險產品能為消費者提供更有針對性的保障。新規范無疑是更加準確、全面,為消費者提供的保障更加有針對性。
很多小寶貝都知道,舊規改新規,甲狀腺癌的賠付比例下降了,原位癌被剔除了極早期惡性腫瘤的定義,但是這并非是舊改新的全貌。這里整理了一張表,給大家看看舊改新到底有哪些調整是不利的,又有哪些調整是有利的。
隨著舊規重疾時代的落幕和新規重疾的問世,相信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都會紛紛推出自己有特色的新規重疾產品。
本身重疾類產品競爭就非常激烈,相信在市場的競爭下也會有越來越多責任優異的新規重疾上線